【公告】本所113-2「大陸地區優秀學生獎勵助學金」自即日起開始受理。(申請截止日:114年4月11日)
主旨:公告本所113學年度下學期「大陸地區優秀學生獎勵助學金」申請事宜。
公告事項:
一、申請對象:錄取本所博士班或碩士班之大陸地區在學學生。
二、名額與金額:每學期至多提供2名。
- 每名獲獎之博士班研究生每學期發放助學金新台幣10,000元,至多補助三學年。
- 每名獲獎之碩士班研究生每學期發放助學金新台幣5,000元,至多補助二學年。
三、申請時間:即日起至114年4月11日(星期五)。
四、申請本助學金應檢附下列文件:
- 申請書。(申請書請逕自本所網站下載。)
- 新生繳交碩士班或大學之歷年成績單、舊生繳交本校修業歷年成績單。
- 相關有利審查之文件(如著作、發明、得獎等)。
Vie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