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0學年度第2學期申請學位考試的碩專同學需注意之事項
各位同學好,
- 依據本校研究生學位考試施行細則(附件一)、本所碩士在職專班研究生學位考試相關規定(https://iee.nsysu.edu.tw/p/412-1208-84.php?Lang=zh-tw)辦理,請詳閱公告本校110學年度第2學期研究生申辦學位考試相關事宜(如附公告1110G00233)。
- 另請詳閱本公告相關附件(如下)
- 附件二-本校研究生學位考試申請流程圖。
- 附件三-研究生學位考試相關作業簡表。
- 附件四-研究生上網設定與填寫論文資訊,「畢業論文提交系統」網址:https://etd.lis.nsysu.edu.tw/eThesys/index.php,「論文定稿審核流程」及「論文格式檢核流程」。
- 附件五-研究生學位論文符合學術倫理規範聲明書。
- 有意於110學年度第2學期申請學位考試的同學,並配合下列事項:
- 申請學位考試前,請檢視是否已符合本所修課相關規定再申請。【見附件1,如無法確認者,請與所辦連繫協助】
- 符合本所修課相關規定後,請與指導老師討論確定口試日期和時段後,於口試日期前3~4週,依下列3.並將下列4.5.7之口試申請相關資料送交所辦,併同辦理登記口試日期時段及申請口試場地。
- 申請學位考試期間:即日起至111年7月22日止,逕上網申請http://selcrs3.nsysu.edu.tw/edu_apply/edu_apply_login.asp或可由本校教務處首頁學生專區之「學位考試申請系統」進入,登錄資料並上傳「論文初稿」及「原創性比對結果報告」。
- 印交「學位考試申請表」並經本人及指導教授簽名、教務處網頁列印「成績單」、「修課紀錄表」、「碩專班學位口試審核表」、「實驗安全衛生研習或講習證明」及「專題演講之畢業預講時程表」。
- 附件2:如委員為表單內容(一)(二)項者免提聘則免繳;如為(三)者需提聘,請填寫提聘申請表並檢附委員學經歷資料辦理提聘。
- 附件3:請寄送委員填寫。
- 附件4及5:請將附件四之委員回覆之資料,彙整至此2個檔案,再email給所辦承辦人。
- 附件6(參考用):請自行寄發通知書、聘書、校園地圖、通行證。
- 附件7:中山大學校園平面圖。
- 學位考試一星期前須將論文初稿及原創性比對結果送學位考試委員審閱,原創性總相似度指標以不超過12%為原則。
- 學生之學位考試申請通過後,所辦必須配合註冊組於111年7月29日前繳交學位考試成績,故請學生最遲於111年7月25日前完成考試,否則須必須上網申請撤銷撤銷成績。
- 本學期已完成學位考試之研究生(即論文考試及論文審查均通過),次學期註冊日前(111年9月上旬)仍未完成應修課程或未符合系所學位考試相關考核者,該次考試無效。
- 「國立中山大學研究生學位論文格式規範」請參閱教務處網頁https://oaa.nsysu.edu.tw/p/405-1003-33095,c2940.php?Lang=zh-tw
- 畢業離校手續採線上作業, 「離校系統」網址https://web70.nsysu.edu.tw/graduate/。攜帶學生證及一本論文至註冊課務組領取學位證書。
以上若有不清楚之處,請來信詢問,謝謝!
並祝各位一切順利。
秝華 敬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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