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徵求本所兼任教師李炳楠教授之教學兼任助理(TA)
主旨:公告徵求本所兼任教師李炳楠教授之教學兼任助理(TA)。
- 申請資格:
(一)本所碩士班一、二年級及博士班一至五年級非在職生。
(二)已取得本校TA資格證者或預訂於107學年度第2學期參加TA培訓以取得資格證者。
(三)需能配合週六留校者。
- 名額及申請期限:錄取名額共計1名;請有意願且具備上述資格之同學於108年1月16日(三)12:00前將申請表擲交所辦,本所原則上將依同學申請表擲交順序錄取。
- 工讀期間:107學年度第2學期。
- 薪資依基數發放(4個基數/月),共領3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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