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所106學年度第1學期博士班研究生申請博士學位候選人資格考核相關事宜。
公告事項:
一、 申請資格:入學一年後(不含休學期間),並修滿最低畢業學分二分之一(含)以上,且經指導教授同意,得申請參加博士學位資格考核。
二、 申請期間:106年9月18日(星期一)至10月2日(星期一)
三、 申請程序:
(一) 請至環工所網頁下載「博士學位候選人資格考核申請表」繕打。
(二) 至教務處網頁列印歷年學業成績單。
(三) 於10月2日(星期一)前將「博士學位候選人資格考核申請表」電子檔e-mail至sophia226@mail.nsysu.edu.tw,並列印紙本經指導教授簽名後,連同歷年成績單送達所辦公室提出申請。
(四) 申請結果將以電子信件通知申請人。
(五) 申請通過後,由申請人指導教授組成博士學位候選人資格考核委員會【或以書面聯繫取得同意函,同意函格式可參酌附件1之格式。】,決定申請人之筆試科目(三科)、考試方式(開書或閉書)及命題與閱卷委員(依「博士班研究生資格考核及學位考試相關規定」,每科試題由委員會推選1至2位委員負責命題及閱卷。),並於10月11日(星期三)12:00前通知所辦公室。
(六) 考試時間及地點於10月30日(星期一)前公佈。
四、 考試日期:106年11月6日(星期一)
五、 資格考核成績認定:
(一) 考試結果將以email通知。通過者應至教務處網頁(http://web.nsysu.edu.tw/990826/20071003170050_1.doc)下載「通過博士候選人資格考核通知書」,繕打後送請考核委員會所有委員及指導教授簽名,陳送所長核章。若未於107年1月31日前完成所有簽名、核章,視同未通過資格考核。
資格考核第一次考試不及格之科目得重考一次,重考成績仍未通過者,應令退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