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本所103學年度「學士班學生修讀五學年學、碩士學士」申請事宜。
一、申請資格:本校大學部化學系、生科系與海工系學生入學後,
修業滿五學期,成績為該系前25%。
二、名額:每年三名為上限。
三、申請時間:104年2月2日至104年2月10日止。
四、申請者需繳交下列資料:
(一)申請書【含自傳;申請書請逕至本校教務處網頁下載】。
(二)研究計劃書。
(三)大學前五學期之成績單與名次。
(四)教授推薦函兩份。
(五)其他可茲證明其研究能力之文件。
五、本校「五學年學、碩士學位辦法」及
本所「五學年學、碩士學位辦法」如附件1及附件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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