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本所111學年度碩士甄試入學面試規則
一、 每位應考生報告時間為5 分鐘;回答時間以4 分鐘為原則。
二、 應考生報告時,4 分鐘按短鈴,5 分鐘按短鈴二聲,並請應考生結束報告。
三、 應考生答問時,3 分鐘按短鈴,4 分鐘按短鈴二聲,並請應考生結束回答。
四、 面試委員發問時,請先記下問題,再一起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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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每位應考生報告時間為5 分鐘;回答時間以4 分鐘為原則。
二、 應考生報告時,4 分鐘按短鈴,5 分鐘按短鈴二聲,並請應考生結束報告。
三、 應考生答問時,3 分鐘按短鈴,4 分鐘按短鈴二聲,並請應考生結束回答。
四、 面試委員發問時,請先記下問題,再一起回答。